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 第二章 湿地管理 第九条 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 第二章 湿地管理 第九条 湿地保护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根据湿地面积管控目标,依法划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范围。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健全湿地标准体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