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版权条例 第四章 版权管理与服务 第三十二条 广东省版权条例 第四章 版权管理与服务 第三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政策引导措施,优化版权融资服务,推动版权质押融资、版权证券化,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培育版权金融服务市场。鼓励保险机构依法开发版权交易保险、侵权保险等适应版权产业发展需要的保险产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