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版权条例 第四章 版权管理与服务 第三十四条 广东省版权条例 第四章 版权管理与服务 第三十四条 版权行业组织应当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自律管理,对其会员的版权工作进行指导,并提供版权政策研究、宣传培训、监测预警、纠纷调处等服务,对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行为实施行业惩戒。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