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版权条例 第四章 版权管理与服务 第二十六条 广东省版权条例 第四章 版权管理与服务 第二十六条 省版权主管部门应当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健全版权监管工作平台,在作品登记、监测预警、宣传培训等方面创新版权监管方式,提高版权管理和服务能力。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