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第二章 行政保护

第十九条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第二章 行政保护 第十九条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商业秘密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执法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引导经营者建立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采取签订商业秘密保密协议等措施防止泄露商业秘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