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支持和引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科普活动。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可以按照市场机制运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