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科普工作的扶持,优化区域科普资源配置,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布局,促进地区之间科普合作和资源共享,统筹推进科普公共服务均衡协调发展和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