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 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将农村科普工作和提升农民科学素质纳入乡村振兴规划,推动建立农村科普公共服务体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