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道路运输安全

第四十二条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章 道路运输安全 第四十二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及相关业务经营者是道路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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