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 第四节 汽车租赁及客(货)运相关服务 第四十条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四节 汽车租赁及客(货)运相关服务 第四十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与承租人签订车辆租赁合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