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 第三章 院前医疗急救救治 第十八条 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 第三章 院前医疗急救救治 第十八条 院前医疗急救遵循统一指挥调度、快速救治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