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 第七条 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 第七条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指导和推动学校制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学校、企业、科研机构协同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指导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建立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等校内外实践基地,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1-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