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四章 广播电视节目 第三十八条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四章 广播电视节目 第三十八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按照节目预告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确需更换、调整原预告节目的,应当提前向公众告示。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