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四十八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四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3-11-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