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第四章 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第四章 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发放适合农村的实用抗震技术图集。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可以选用抗震技术图集,也可以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根据图集或者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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