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