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八条

开封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八条 行道树应当选用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对行人不会造成危害的树种。
提倡城市主次干道单侧种植双排以上行道树。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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