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三章 城市饮用水水源的保护 第十六条 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三章 城市饮用水水源的保护 第十六条 在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