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
第三章 城乡建设
第二十条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 第三章 城乡建设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城乡功能定位确定的原则。
除法律法规规定和依法建设的临时性建筑以外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
除法律法规规定和依法建设的临时性建筑以外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