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城乡规划

第十九条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城乡规划 第十九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等标准、规范,结合自治县自然条件、人文环境和经济发展需要,制定自治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必须遵守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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