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 第四章 城乡管理 第四十条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 第四章 城乡管理 第四十条 依法保护城乡规划区内的古树名木。市政园林、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档案,统一挂牌,依法保护。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