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

第十一条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 第十一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自治县旅游资源优势,积极打造蚩尤九黎城、摩围山、阿依河、乌江画廊、郁山古镇、鞍子苗寨等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点的旅游品牌,建成民俗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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