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鼓励和支持矿产资源开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运用。禁止滥采乱挖,不按批准的开采方案开采和采取破坏性开采方式开采矿产资源。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12-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