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条例 第九章 经费开支 第四十六条 征兵工作条例 第九章 经费开支 第四十六条 为武警部队征集新兵所需经费,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1-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