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三章 政务服务 第二十六条 德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三章 政务服务 第二十六条 支持新业态发展,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兴经济行业和形态,可以依法放宽登记限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0-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