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养犬人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