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狂犬病防治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涉犬行业协会、合法动物保护组织等社会团体应当制定行业规范,倡导依法文明养犬,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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