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十五条 德州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1-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