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十九条

德州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十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辖区内农村集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引导商贩进入市场经营。
禁止占用公路开办集贸市场,影响交通和安全;已经开办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限期迁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1-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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