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戒毒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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