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的规定 第十六条 控制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的规定 第十六条 行政机关有理由认为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嫌疑,依法进行调查的,不受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限制。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9-07-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