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参事工作条例

第四条

政府参事工作条例 第四条 参事主要从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中聘任,也可以从中国共产党党员专家学者中聘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9-11-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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