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条例 第四章 政府投资项目实施 第二十二条 政府投资条例 第四章 政府投资项目实施 第二十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