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鼓励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或者家庭财产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和家庭财产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