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
第三章 设置

第十九条

新乡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 第三章 设置 第十九条 户外商业广告设施设置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户外商业广告设施上发布一定数量的公益广告。
鼓励设置人在户外商业广告设施空置期、招商期发布公益广告。
户外公益广告设施不得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2-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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