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第四章 无障碍社区服务 第三十条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第四章 无障碍社区服务 第三十条 组织选举的部门应当为残疾人参加选举提供便利,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选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2-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