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第四章 无障碍社区服务 第二十八条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第四章 无障碍社区服务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完善报警、医疗急救等紧急呼叫系统,方便残疾人等社会成员报警、呼救。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2-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