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园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二条 日照市公园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二条 公园应当按照依法批准的土地用途和规划进行建设。依法划定的公园绿线应当严格保护,未经法定规划修改程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