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园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六条 日照市公园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六条 公园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公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