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 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八十五条 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 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八十五条 城市管理有关部门之间应当建立健全执法协作和执法联动机制,行政执法活动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接到协助请求的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管理职责的突出问题,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8-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