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文物保护条例

第四条

日照市文物保护条例 第四条 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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