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
第四章 利用
第四十一条
日照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 第四章 利用 第四十一条 建立、落实海岸工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对海岸带生态造成严重影响的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采取改进措施进行调整,直至退出海岸带利用。
开发利用海岸带资源可能对海岸带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项目,需要进行生态修复的,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进行修复。
开发利用海岸带资源可能对海岸带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项目,需要进行生态修复的,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进行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