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 第四章 利用 第四十条 日照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 第四章 利用 第四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海岸带开发利用,依法优化海岸带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布局,规范产业用海、用地管理,禁止超出生态环境承载力的项目建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