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五、对案件审理期限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五、对案件审理期限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审理案件期限情况作为审判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案件审理期限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00-09-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