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查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申请,由三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作出的裁定不得上诉。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