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对于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没有指明已生效或生效时间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交作出判决的法院出具的判决已生效的证明文件。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