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本规定第二条第一、二、三项所称第一审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于2019年1月1日前作出,当事人依法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8-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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