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议前,应当结合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充分调查研究,并积极与被建议单位沟通,听取其意见。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3-1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