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议,应当制作司法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实行统一编号。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3-1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