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 第四章 城市供水设施管理 第三十三条 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 第四章 城市供水设施管理 第三十三条 用户用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应由专业清洗单位进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